更新時間:2022.03.25
離職不給批準不需要申請勞動仲裁,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到期自動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批準。但需要注意的是,勞動者應該按照用人單位要求進行離職前的必要工作交接、返還公司財物等。
當事人一般不可以在發(fā)生勞動爭議后同時申請勞動仲裁和向勞動監(jiān)察大隊投訴的。勞動監(jiān)察部門發(fā)現(xiàn)案件已經(jīng)申請勞動仲裁的,要告知當事人按勞動仲裁程序處理;而當事人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仲裁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勞動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請書。申請仲裁需要提交書面申請書,申請書可以自己寫,也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領取。申請書內容包含申請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請人的基本信息、請求的事項、具體的事實和理由。 (2)證據(jù)材料及其清單。證據(jù)材料清單是在勞動
首先必須明確你先生所在的勞動服務公司是否具有勞務輸出的資格:即必須是持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的法人企業(yè);注冊資本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上;有開展勞務輸出經(jīng)營活動所需的場所和必要設施;有健全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工作
勞動仲裁開庭前,不可以跟仲裁員私自會見,違反了《勞動調解仲裁仲裁法》的回避原則。根據(jù)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條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回避,當事人也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請: (
用人單位拖欠其工資,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的,如果協(xié)商一致可以進行調解;如果勞動者不同意的,則不能進行調解,等仲裁委開庭裁決。 1、去當?shù)厝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 (
申請勞動仲裁一般是不能異地提起的。因為勞動爭議通常會讓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管轄。申請勞動仲裁,要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勞動部門才會進行受理、審核,而且在發(fā)生勞動爭議時,必須要規(guī)定
勞動仲裁撤訴后,可以再仲裁。撤訴分為已按撤訴處理和申訴人申請撤訴。只要符合受理條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需要再次立案審理。申請仲裁時效期間從撤訴那天重新開始計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從勞動爭議發(fā)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
勞動仲裁申請人未按時出庭的,不可以再申請仲裁。申請人收到書面的開庭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照撤回仲裁申請?zhí)幚?,勞動仲裁委員會按照撤回處理后,申請人重新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當不予受理。因此,勞動仲裁申請人無正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