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舉證證明責任倒置?
舉證證明責任倒置是指基于法律規(guī)定,將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種事由不負擔舉證責任,而由他方當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或不存在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該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舉證證明,則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的一種舉證責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證據(jù)規(guī)則中,“誰主張誰舉證”是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而舉證責任的倒置則是這一原則的例外。
二、舉證責任倒置適用哪種情形
舉證責任倒置主要適用以下情形:
1.實行過錯推定的侵權訴訟。如建筑物或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因醫(yī)療糾紛提起的訴訟。
2.實行因果關系推定的侵權訴訟。如環(huán)境污染致?lián)p害的侵權訴訟;產(chǎn)品質量不合格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3.難以收集證據(jù),難以舉證的訴訟。如產(chǎn)品制造方法發(fā)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三、舉證責任倒置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舉證責任倒置的構成要件有:
1.是指在侵權訴訟案件中。
2.不是所有侵權案件都采取舉證責任倒置,法律直接規(guī)定了8種情形。
3.由侵權人負責舉證。
4.侵權人舉證的目的,證明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或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
5.不舉證、舉證的結果,證明不了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或受害人無過錯或者第三人無過錯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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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責任倒置及舉證責任倒置四川在線咨詢 2022-03-13以下情況,舉證責任倒置: (1)實行過錯推定的侵權訴訟。如建筑物或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因醫(yī)療糾紛提起的訴訟。 (2)實行因果關系推定的侵權訴訟。如環(huán)境污染致?lián)p害的侵權訴訟;產(chǎn)品質量不合格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3)難以收集證據(jù),難以舉證的訴訟。如產(chǎn)品制造方法發(fā)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4)對方妨害舉證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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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責任倒置是指舉證責任倒置主要有哪些重慶在線咨詢 2021-10-271、新產(chǎn)品制造方法發(fā)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害訴訟.制造同一產(chǎn)品的公司或個人對其產(chǎn)品制造方法與專利方法不同承擔舉證責任2、高度危險作業(yè)造成人員損害的侵害訴訟,加害者對受害者故意造成損害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3、環(huán)境污染造成的損害賠償訴訟,加害者對法律規(guī)定的免責事故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系而承擔舉證責任的4、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和建筑物上的擱置物的損害賠償訴訟,加害者由于受害者受害者醫(yī)療權證明書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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