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福利房不可以抵押。
2、福利住房產權歸單位或者政府,而抵押貸款需要房產證明,所以,福利住房是不能進行抵押貸款的。
3、法律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一、哪些房屋不能辦理房屋抵押貸款
不是所有的房屋都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根據(jù)《民法典》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或抵押時受一定限制。
1、土地所有權不得抵押;地上沒有建筑物、構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純粹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進行抵押;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是已經依法承包并經發(fā)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土地使用權除外。
3、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醫(y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yè)的房地產不得進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7、以享有國家優(yōu)惠政策購買獲得的房地產不能全額抵押,其抵押額以房地產權利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比例為限。
8、違章建筑物或臨時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
-
抵押單位破產抵押物可以出售嗎
308人看過
-
單位福利房是否可以自由交易
391人看過
-
單位分的福利房是否可以辦房產證
478人看過
-
2016年單位福利房在是否可以買賣?
204人看過
-
哪些單位可以提供住房補貼福利
396人看過
-
單位集資房屬于福利嗎
345人看過
- 保證
- 保證人
- 保證責任
- 保證效力
- 共同保證
- 抵押
- 質押
- 動產質押
- 權利質押
- 質押擔保合同
- 留置
- 定金
- 立約定金
- 定金合同
- 解約定金
- 反擔保
- 反擔保抵押
- 反擔保解除
- 借貸擔保
- 貸款擔保
- 借款擔保
- 擔保合同
- 一般保證
- 連帶責任保證
- 保證期間
- 擔保定金
- 抵押效力
- 抵押貸款
- 無抵押貸款
- 最高額抵押
- 抵押登記
- 不動產質押
- 優(yōu)先權
- 無效擔保
- 擔保保證
- 投資擔保
- 連帶共同保證人
- 最高額保證合同
- 保證方式
- 物保
- 可撤銷擔保
- 履約保證金
- 保證合同
- 連帶保證
- 最高額保證
- 土地使用權抵押
- 房屋抵押
- 抵押物
- 流質
- 孳息
- 抵押不破租賃
- 抵押權效力
- 抵押合同
- 抵押物拍賣
- 不動產抵押
- 動產抵押
- 二次抵押
- 抵押期限
- 抵押登記費
- 在建工程抵押
- 林權抵押
- 浮動抵押
- 汽車抵押
- 抵押物登記
- 出質人
- 質權人
- 質押合同
- 質物
- 質押貸款
- 股票質押
- 應收賬款質押
- 倉單質押
- 質押式回購
- 存單質押
- 存單質押貸款
- 股權質押合同
- 票據(jù)質押
- 留置物
- 留置權消滅
- 定金罰則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債權人通過書面的形式簽訂有關的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的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拒絕履行或者沒有能力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按照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將抵押的財產進行折價變賣、或者拍賣,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進行受償。... 更多>
-
住房公積金可以買單位福利房嗎?寧夏在線咨詢 2022-04-211、單位福利房是指享受國家政策扶持而建的公有住房,國家對其購買和出售有很多規(guī)定,其主要有成本價購買和標準價購買兩種形式,前者產權歸個人,即房主具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出售時,其收入在按照規(guī)定交納有關稅費和土地收益后歸職工個人、 2、而購房者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后者則只有部分產權,即永久使用權和繼承權,而收益、處分權則限制在一定范圍之內,如直接上市,出售時要先按成本價補足房價款及利息,或購買5年
-
事業(yè)單位人員可以抵押房產嗎?四川在線咨詢 2021-12-16公共機構的財產不能抵押。公共機構的財產屬于國家所有的政府住房,單位和個人不能取得完整的產權,其抵押不能依法辦理抵押登記,無權處分,不得實施抵押。
-
單位可以利用抵押債權將員工工資折抵嗎山西在線咨詢 2022-08-29首先,單位以債權折抵員工的工資屬于債權轉讓。是指合同當事人將其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與他人通過生意交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是真實有效的,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公司無疑是,對債務人享有要求清償并獲得欠款的權利,公司將該債權全部轉讓給公司、之外的員工,即第三人,完全具備債權轉讓的法律特征。其次,公司員工與公司之間的轉讓合法。一方面,第七十九條規(guī)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