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權的設立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
1、以合同方式設立居住權。
依合同設立的居住權,以登記為設立要件,居住權合同簽訂后,雙方當事人應當共同申請登記。
2、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
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包括遺囑繼承和遺贈。以遺囑繼承獲得居住權的,應以遺囑有效為前提。以遺贈方式設立居住權的,如果受遺贈人未及時作出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中約定義務的,可能會喪失權利。
因此,通過遺囑繼承設立的居住權并不以登記為設立要件,而是自繼承開始時,繼承人取得居住權。但為避免爭議,仍建議及時辦理登記。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條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參照適用本章的有關規(guī)定。
-
居住權怎么設立,設立居住權適用哪些情形?
87人看過
-
設立居住權需要怎么做?居住權適用哪些情況
301人看過
-
什么是居住權?居住權如何設立
129人看過
-
設立居住權需要簽訂書面合同嗎
460人看過
-
租賃合同能否設立居住權
117人看過
-
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居住權什么時候設立
152人看過
法律綜合知識是指涵蓋法律領域各個方面的基礎知識和應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論、法律制度、法律實務等方面的內容,涉及憲法、刑法、民法、商法、經(jīng)濟法、行政法等多個法律領域。... 更多>
-
當事人應當采用什么方式享有居住權西藏在線咨詢 2023-08-28當事人應當采用以下兩種方式設立居住權: 1、以合同方式設立居住權。依合同設立的居住權,以登記為設立要件,居住權合同簽訂后,雙方當事人應當共同申請登記。 2、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
-
在遺囑中設立居住權到何時設立居住權青海在線咨詢 2022-05-28居住權是一種用益物權,房屋所有權人通過合同或遺囑的方式設立居住權,居住權人即有權對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那么通過遺囑設立居住權的,應自繼承開始時設立。即通過遺囑設立居住權不采登記生效主義,若要對抗善意第三人,居住權人可在取得居住權后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以公示自己的居住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
什么是居住權居住權如何設立湖南在線咨詢 2023-08-07居住權是《民法典》物權編新增的用益物權的種類。居住權是指權利人為了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約定或遺囑,在他人享有所有權的住宅之上設立的占有、使用該住宅的權利。居住權作為用益物權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權人對于權利客體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不享有收益的權利,不能以此進行出租等營利活動。
-
居住權設立后,居住人能否更改戶口?海南在線咨詢 2024-11-26居住權通常情況下并不允許將戶籍遷入其中。所謂居住權是指通過租賃房產(chǎn)、依法占用房屋等方式獲得的權益,但能否遷入戶口則需根據(jù)各地政府政策及所需條件而定,這與前述所言的居住權并無關聯(lián)。在房租租賃或公共住房申請過程中,居住權人只能獲得居住的權利,即依據(jù)合同約定義務,依法享有占有、使用他人住宅的用益物權,為日常生活提供基本居住保障,但此種權利并不包括遷入戶口的事項。
-
居住權要怎樣設立?天津在線咨詢 2022-12-03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