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為:
2.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雖然沒有給租賃物造成損害,但經(jīng)出租人催告要求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原狀仍未恢復。
3.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進行轉租。
4.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租人未按照租賃房屋的性質使用租賃房屋,并造成房屋損失而解除。
5.不定期租賃中出租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租人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賃雙方需提供哪些材料
房屋租賃雙方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身份證、租房合同、房產(chǎn)證、其他有效產(chǎn)權證明。
按照法律規(guī)定,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shù)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根據(jù)《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規(guī)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規(guī)定,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shù)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七條規(guī)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三、房屋租賃中承租人應承擔哪些責任
房屋租賃中承租人還需要承擔以下的責任:
1.按期交納租金
根據(jù)《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20.未經(jīng)屋主同意,不得擅自改裝房屋
根據(jù)《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承租人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合同。
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賃合同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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