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勞動糾紛可以申請仲裁,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時效是多長
來源:法律編輯整理
時間: 2023-11-25 02: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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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勞動爭議的范圍,對于依法受理和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合法、及時、公正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非常重要?!?a target="_blank" href="http://dilbar.cn/zhishi/mssusong/minshitiaojie_ldzytj/">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總結多年來勞動爭議處理的實踐,明確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fā)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fā)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fā)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時效是多長
我國《勞動仲裁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時效時效可以在下列情形下中斷:
1、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
2、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
3、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另外若出現當事人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需要確定權利繼承人或監(jiān)護人時,仲裁時效中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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