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zhí)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fā)生的爭議。
(一)關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的適用
1.“勞動報酬”爭議。勞動報酬,包括計時(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病假工資、停工留薪期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報酬。
2.“工傷醫(yī)療費”爭議。工傷醫(yī)療費,包括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化驗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跨統(tǒng)籌地區(qū)就醫(yī)的食宿費、交通費等與工傷或者職業(yè)病治療有關的費用等。
3.“經濟補償”爭議。經濟補償主要包括:
(1)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的競業(yè)限制經濟補償;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未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個月工資;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
4.“賠償金”爭議。賠償金主要包括: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的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二倍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的違法約定試用期并已經履行的賠償金;
(3)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的加付賠償金;
(4)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的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
(二)關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的適用
1.“工作時間”爭議。工作時間,包括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工時制等工作時間。爭議涉及具體支付金額的,可以不受“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限制。
2.“休息休假”爭議。休息休假,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帶薪年休假,以及病假、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爭議涉及具體支付金額的,可以不受“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限制。
3.“社會保險”爭議。社會保險待遇主要包括:
(1)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xù),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醫(y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待遇;
(2)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的部分工傷保險待遇。
上述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傷殘津貼、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但不包括工傷醫(yī)療費。
一、勞動仲裁不服上訴要幾天可以開庭
勞動爭議是一裁二審制,對仲裁結果不服到基層法院起訴,基層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時限是從立案起三個月內結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一般不會?;鶎臃ㄔ旱呐袥Q如果不服,雙方均可向中院上訴,至此才終審。
-
什么樣的情況下勞動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339人看過
-
解除勞動關系是仲裁一裁終局嗎
377人看過
-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哪些情形適用終局裁決
491人看過
-
勞動仲裁的效力如何?是否一裁終局?
466人看過
-
一裁終局的勞動仲裁裁決何時生效
134人看過
-
什么是非終局勞動仲裁裁決
155人看過
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給爭議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對當事人的糾紛居中調解,并作出裁斷的行為。根據適用對象不同,仲裁可分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國際爭端仲裁等。勞動爭議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種,旨在解決勞動糾紛。勞動爭議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
勞動仲裁裁決一裁終局不服的情況,多久可以去起訴湖南在線咨詢 2022-07-13不服勞動仲裁可以到法院起訴,具體條件:根據《勞動法》和《企業(yè)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當事人提起勞動糾紛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起訴人必須是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即用人單位或勞動者。 (2)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勞動爭議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必須明確被訴人即對方當事人。 (3)必須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4)必須經勞動爭議仲裁機關仲裁。 (5)必須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期限內提 -
勞動仲裁不是一裁終局的規(guī)定是哪些,條件是哪些陜西在線咨詢 2022-07-30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zhí)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fā)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 -
勞動仲裁裁決終局的情形與解讀寧夏在線咨詢 2021-11-11一裁終局制度是指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一經仲裁審理和裁決即結束,具有終局的法律效力。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外,仲裁決為最終裁決,裁決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的爭議; (二)國家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存在爭議。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 -
勞動仲裁終局怎么撤銷仲裁江西在線咨詢 2022-07-16勞動者撤訴/被法院駁回起訴后,用人單位可以重新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條件: ①前提條件:用人單位已經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行使了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權利【用人單位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未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即使勞動者提起訴訟后撤訴或被法院駁回起訴,用人單位也無權行使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②時間條件:用人單位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30日內。 -
哪些勞動爭議的仲裁裁決屬于終局裁決廣東在線咨詢 2023-07-06下列勞動爭議,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zhí)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fā)生的爭議。 勞動者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




